REN21每年6月會出版再生能源全球現況報告(Global Status Report),另外也會有各個區域的單獨報導。

和國際再生能源總署一樣,REN21的報告已經採用「最終能源需求」(Total final energy consumption)做為評估再生能源佔比的參考依據,這比使用「初級能源消耗」(primary energy consumption)更能代表再生能源的貢獻。

根據2021年的GSR報告,2020年全球新增的發電機組裝置容量中,有83%為再生能源。2020年再生能源供應全球大約29%的用電。企業的綠電購售電契約(Power purchase agreement)是再生能源成長的重要推手,2020年為止全球已經有23.7GW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有對應到綠電購售電契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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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將能源部門整體納入考量,從2009年到2019年,再生能源所供應的最終能源需求每年增幅大約為4.4%,而最終能源需求整體的每年增幅則為1.8%。然而,再生能源發展的速度仍不夠迅速:從2009年到2019年之間,全球增加的最終能源需求中,僅有25%為再生能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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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是所有最終能源需求種類中,再生能源占比最差的一環,到了2018年也僅佔3.4%;這應該也跟傳統內燃引擎的低轉換效率有關。2018年時,綠電供應的運輸能源需求僅佔0.3%,隨著這個比例逐步上升,再生能源在這個部門的佔比應能逐步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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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一提的是,報告指出各種針對COVID-19疫情的復甦方案中,很大宗的資金最後仍直間接補貼化石燃料產業。2020年,世界各國提出的疫情復甦方案中,能源相關的預計補助高達7325億美元;然而至2021年4月為止,僅2640億美元(36%)投注在再生能源上,而超過3090億美元的補助提供給化石燃料產業。而傳統化石燃料產業的轉型仍嫌牛步;事實上,大部分的石油企業都沒有完整揭露其綠能投資總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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